為進一步優化我省科技資源配置,提高科技資源利用效率,推動我省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按照《科技部關于進一步落實〈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的通知》(國科發基〔2018〕30號)、科技部等五部委關于印發《促進國家重點實驗室與國防科技重點實驗室、軍工和軍隊重大試驗設施與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資源共享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基〔2018〕63號)要求,依據《國務院關于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和《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的指導意見》(陜政發〔2015〕53號),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的重要指示精神,圍繞健全國家創新體系和提高全社會創新能力,通過深化改革和制度創新,加強軍民融合,促進協同創新,為科技創新和社會需求服務,充分釋放服務潛能,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有效支撐。
二、基本原則
(一)制度推動。加強政府引導,完善促進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開放的管理制度和辦法,進一步明晰管理部門和各有關單位的職責,不斷建立健全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制度體系,優化開放運行管理機制,逐步納入法制化軌道,形成資源共享共建的良好格局。
(二)信息共享。推動省級網絡管理平臺建設,協調各有關單位建設信息網絡管理平臺并對接至省級網絡管理平臺。面向社會公開科技資源信息,逐步實現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配置、展示、管理、服務、監督、評價的全鏈條有機銜接。
(三)統籌資源。按照“盤活存量、調控增量”的原則,協調各有關單位通過機制體制創新,實現對現有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進行統籌管理,提升資源利用效率;加強統籌論證工作,合理布局新增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逐步解決重復購置和閑置浪費的問題。
(四)獎懲結合。建立以用為主、用戶參與的評估監督體系,加強考核,督促落實。形成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向社會服務的數量質量與利益補償、后續支持緊密掛鉤的獎懲機制。
三、總體目標
(一)基本建成覆蓋全省各類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統一規范的專業化、網絡化管理服務平臺,實現科技資源信息面向社會開放。探索建立全省新購儀器設備的購置論證評議機制,避免新增資源的低水平重復建設。在現有科技資源分布基礎上,布局全省區域及行業檢測中心,實現單位間資源投入的交叉互補。
(二)推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企事業單位創新體制機制,打破供方設備開放共享機制體制障礙,探索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面向社會開放共享的市場化運行機制,加快推進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向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社會研發組織等社會用戶開放。通過建立全省科研設施和儀器評價考核及懲戒機制、后補助獎勵機制等,進一步促進資源開放共享。
四、實施內容
(一)完善工作協調機制。
推動我省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設備統籌管理,協調相關主管部門成立陜西省重大科研設施和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專項工作協調小組,探索建立部門聯動機制,鼓勵制度創新。
(二)明確省級相關部門和管理單位職責。
省科技廳牽頭負責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的宏觀管理和綜合協調。主要職責包含:(1)按照上級部委要求,協調、推動和監督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工作;(2)研究制定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的具體政策措施和標準規范;(3)會同省級有關部門建立和管理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省級網絡管理平臺,指導管理單位建立在線服務平臺;(4)會同省級有關部門建立考核評價制度,組織開展評價考核工作;(5)依據考核結果對于開放效果好,用戶評價高的管理單位予以支持。
省財政廳協同推進科研設施與儀器的開放共享工作。主要職責包含:(1)會同有關部門根據評價考核結果和財政預算管理的要求,建立開放共享后補助機制,調動管理單位開放共享積極性;(2)會同有關部門結合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的評價考核結果按規定在部門內或跨部門無償劃撥科研設施與儀器。
省國防科工辦為陜西軍工科研設施和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的管理部門。主要職責包含:(1)負責制定軍工科研設施和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的政策制度;(2)建立和管理陜西軍工科研設施和儀器設備開放共享信息平臺,審核軍工開放共享信息;(3)對軍工開放共享工作進行監督和考核,并依據考核結果執行有關獎勵及懲戒措施。
省級有關部門是推動管理單位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的牽頭部門,主要職責是:(1)建立健全本部門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和督促本部門所管理單位推動開放共享工作;(2)組織及審核本部門管理單位定期報送全省網絡管理平臺相關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相關信息;(3)組織開展本部門所屬管理單位開展開放共享評價考核工作,依據考核結果,執行有關獎勵及懲戒措施。
管理單位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是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的責任主體。主要職責是:(1)落實國家及我省相關政策及要求,制定本單位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的規章制度、細則及工作流程;(2)建立健全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通過機制體制改革,調動開放共享積極性;(3)建立本單位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在線服務平臺,向全省網絡管理平臺報送數據;(4)建立本單位實驗技術人才隊伍分級分類定編定崗、考核晉升辦法,加強實驗技術人才隊伍的培養和考核工作;(5)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開放共享評價考核工作,并接受社會監督。
(三)建設陜西省科研設施和儀器設備網絡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全省網絡平臺)。
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制定陜西省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數據上報及對接接口標準。指導各管理單位按照同一標準規范建立在線服務平臺,將我省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納入全省網絡平臺統一管理。公布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目錄、開放共享制度、服務方式、服務內容、服務流程、收費標準等信息,實施提供在線服務。
組織全省各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管理單位采取網絡上傳方式開展數據聯網報送工作。管理單位在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完成安裝使用驗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符合開放條件的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的有關信息按照統一標準及要求報送至全省網絡管理平臺。
(四)建立全省科研基礎設施與儀器聯合查重評議體系。
指導各管理單位開展使用財政資金購置的單臺套50萬元以下科研基礎設施與儀器設備聯合查重評議機制,降低各管理單位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重復建設。對于單臺套50萬元以上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與儀器,開展省級評議。
在全省范圍內,依托各管理單位,根據現有科技資源布局,規劃整合,構建區域資源中心,形成行業內、區域內管理單位之間的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互補。
(五)積極探索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創新機制體制研究。
推動管理單位創新體制機制,落實績效激勵政策,調動設備供方開放共享積極性。面向中小微企業加強針對性服務設計,探索多種模式的開放共享市場化運作機制,進一步優化我省“創新券”使用流程,放大政府資助效果。通過政府引導,專業化團隊運作,形成可持續、可復制的開放共享模式。
(六)建立健全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開放共享考核標準和辦法。
會同相關部門制定考核獎勵辦法,開展我省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開放共享考核工作。針對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分別制定相應分類分級考核辦法。
建立儀器設備共享與省級科技計劃項目驗收掛鉤的機制,凡由項目經費購置的單臺套20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必須納入平臺進行共享,沒有納入的不予驗收。
定期分類組織開展考核工作,考核結果面向社會公布,推動后配置獎勵及懲戒機制落實。
(七)探索建立陜西省相關行業分析測試聯盟。
探索建立裝備制造、電子信息、新材料等行業分析測試聯盟,組織聯盟成員單位開設各類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培訓課程,提升實驗技術人員操作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水平;遴選資助優秀大學生及教師開展設備自主上機操作培訓。
(八)鼓勵先行先試,加強總結宣傳。
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大力宣傳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的社會價值和必要性,培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的社會環境,倡導開展共享精神。鼓勵各管理單位探索多種途徑的科研設施與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活動,收集、總結、推廣開放共享成功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