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推進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以下簡稱“一帶一路”)建設,是黨中央、國務院根據全球形勢深刻變化、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做出的重大戰略決策。全面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對于加快遼寧新一輪老工業基地振興,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更好地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增強企業國際競爭力,開創我省全方位對外開放新格局,具有劃時代的重大意義。為貫徹落實“一帶一路”戰略,加快推動我省企業“走出去”,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走出去”的重要意義
(一)有利于技術創新、轉型升級。通過實施走出去戰略,促進企業對外投資,有利于兼并國際科技型企業,引進科技人員,吸納新技術,促進技術轉型升級;有利于獲取國際品牌、銷售網絡和管理模式,提高企業國際化程度;有利于實現技術創新,優化產業結構、產品結構。
(二)有利于轉移富余產能。通過實施“走出去”戰略,促進優勢產能過剩企業開展境外投資,優化產地分布,轉移國內產能,發揮技術、裝備、規模優勢,在全球范圍內開展資源和價值鏈整合,從而化解產能過剩矛盾,拓展國際發展新空間。
(三)有利于拉動出口。通過實施“走出去”戰略,擴大對外投資、對外工程承包和參與對外援助項目,可以帶動成套設備及其產業鏈相關產品出口。同時,還有利于突破貿易壁壘,促進產品、技術出口和勞務輸出,擴大對外貿易規模。
(四)有利于利用國外資源。通過實施“走出去”戰略,在境外建設資源保障基地,開辟資源回運渠道,取得能源、金屬礦、森林等短缺資源,有效解決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資源“瓶頸”難題。
(五)有利于參與國際競爭。通過實施“走出去”戰略,擴大對外投資,開展跨國經營,進一步促進企業闖市場、創品牌,提升國際競爭能力和市場占有率。
二、“走出去”的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原則。
充分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立足國內,放眼世界,積極開拓國際資源和國際市場,提高我省企業資源配置的空間和市場的占有能力。
市場運作,政府引導。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以及企業的主體作用。要發揮政府宏觀規劃、政策引導和指導服務作用。
內外結合,統籌兼顧。將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實施“走出去”戰略與我省區域發展戰略、重大生產力布局、對外開放戰略布局有機結合,調動各方積極性,形成協調順暢、共同推進的工作局面。
(二)主要目標。
到“十三五”末期,全省對外投資總額、對外工程承包營業額年均增長15%以上。重點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經貿合作,建成一批高質量的境外經貿合作區,并購一批擁有高技術的境外科技企業,形成一批高起點的境外資源基地,搭建一批高效率的境外營銷網絡,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總集成、總承包跨國企業集團。
三、“走出去”的重點任務
(一)加快“三大通道”建設。依托中蒙俄經濟走廊,一是加快大連國際航運中心建設,以大連港為海上起點,過南海經印尼、輻射南太平洋區域和經白令海峽到歐洲的北極東北航道的海上通道重要支點(遼海歐)建設。二是重點建設以大連、營口港為起點,以遼魯陸海甩掛運輸大通道為主要干線,整合兩個港口功能,實現貨物相互轉運的大連、營口—滿洲里—俄羅斯—歐洲的(遼滿歐)物流大通道建設。三是積極爭取建設以錦州港、丹東港為起點,至蒙古國喬巴山的鐵路出海通道,并到達歐洲的(遼蒙歐)蒙古出海大通道。通過“三大通道”發展跨境物流,帶動貿易和投資發展。
(二)拓展對外產業投資。立足我省裝備制造、電力、建材、冶金、化工、農產品加工等產業比較優勢,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推動企業走出去、富余產能轉出去、技術標準帶出去。支持我省企業與國際高新技術企業開展合作,在境外設立研發中心,充分利用境外的科技和人才資源,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技術、新產品,帶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三)積極推進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積極推進國家級、省級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培育國際化示范性載體。有計劃在“一帶一路”節點上,特別是在印尼、印度、俄羅斯、哈薩克斯坦、蒙古、塞爾維亞、羅馬尼亞等地建設省級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申報建設國家級境外經貿合作區。
(四)帶動對外貿易發展。通過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投資辦廠,帶動我省相關產品出口。通過參與“一帶一路”開發建設,把資源開發與基礎設施建設結合,把工程承包與建設運營結合,促進貿易合作。通過建立服務貿易促進體系,推動我省服務業企業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拓展業務。
(五)推進境外資源開發。按照“勘探先行、企業跟進、金融和保險支持”的思路,鼓勵企業在石油、天然氣、煤炭、鐵礦、木材、有色金屬和非金屬礦產品等資源領域進行聯合開發,重點在俄羅斯、蒙古、印尼以及非洲國家等,建立穩定的資源保障基地。支持企業通過“以工程換資源”、“以項目換資源”等多種方式開展合作。鼓勵資源性、高耗能制造業生產環節向境外能源、資源豐富的國家和地區轉移,拓展經濟轉型發展的新空間。
(六)提高對外承包工程的規模和水平。積極參與對外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承攬鐵路、公路、機場、輸變電等領域的承包工程,帶動我省設備和技術輸出。提升企業境外供應管理、研發設計、檢驗檢測、專業維修等綜合性服務水平,推動從單一工程承包向總集成總承包方向轉變,帶動裝備出口和服務貿易的擴大。積極承攬國家援外項目,支持省內企業“借船出海”。
(七)加大境外科技型企業的并購力度。通過并購境外科技企業,壯大企業國際化研發隊伍,消化吸收先進技術。積極落實包括使用國家外匯儲備在內的并購國外科技型企業的各項優惠政策,鼓勵省內有實力的企業采取參股、收購等多種方式參與境外并購,實現以資本換技術。
(八)培育境外合作主體。積極推進省內各類所有制企業以產業鏈配套、供應鏈協同等方式聯合開拓國際市場,培育更多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市場主體。“走出去”企業要注重培育國際化人才,提升國際化經營視野,運用國際規則整合資源,在國際化進程中實現穩步健康發展。
四、“走出去”的重點區域
(一)俄羅斯遠東地區和蒙古。充分利用俄羅斯的“遠東地區發展規劃”和蒙古國“草原之路”計劃,抓住中蒙俄三國共同打造經濟走廊的契機,積極參與俄羅斯遠東地區和蒙古的開發建設。努力承攬俄羅斯公路、港口、機場和電力工程等基礎設施開發項目,加快與蒙古鐵路出海通道的互聯互通建設。大力開展資源類投資合作項目,全力推進在俄羅斯、蒙古建設遼寧工業園區。
(二)中亞、中東歐地區。以推進哈薩克斯坦遼寧工業園建設為基點,提升建材、輕工產品、機械設備的市場占有率,逐步拓展吉爾吉斯斯坦、烏茲別克斯坦等國家的市場。推進我省與塞爾維亞、羅馬尼亞、波蘭等東歐國家在制造業、農業和建材等領域的投資合作,引導遼寧企業入駐中亞、中東歐地區。
(三)東盟及南亞地區。充分發揮我省在電力、裝備制造、建材和礦產資源開發等領域的技術優勢,加快境外資源基地開發和工業園區建設。引導我省企業積極參與東盟和南亞地區的基礎設施開發建設。
(四)非洲及拉美地區。充分利用國家支援非洲和拉美的各項政策,引導我省電力、冶金、農業、裝備制造、資源開發、建筑安裝等優勢企業開展境外投資合作,承攬國際工程。
(五)開拓歐美、日韓高端市場。重點推動高端裝備制造業、新興產業、農業和現代服務業等領域合作。鼓勵企業在歐美、日韓并購科技企業,通過建立境外研發平臺和營銷體系,提高企業自主創新和市場開拓能力,打造跨國企業集團。
五、“走出去”的保障措施
(一)創新“走出去”方式。深化“走出去”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對企業“走出去”的指導協調,營造良好政策環境。支持企業通過鏈條式轉移、集群式發展、園區化經營等方式“走出去”。發揮骨干企業的帶頭作用,吸引上下游產業鏈轉移和關聯產業協同布局,建立研發、生產和營銷體系,提升產業配套能力和綜合競爭力。支持企業組成聯合體或采取聯盟方式組團“走出去”,實行資源開發與基礎設施建設相結合、工程承包與建設運營相結合,探索“資源、工程、融資”捆綁模式,實現綜合投資效益最大化。鼓勵企業以建設—運營—移交(BOT)、公私合營(PPP)等方式,開展基礎設施投資,帶動設備、技術、標準和服務“走出去”。
(二)推進口岸通關便利化。建立與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相適應的通關管理機制。強化跨部門、跨地區通關協作,加快推進內陸沿海沿邊通關一體化。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口岸執法機構的機制化合作,推進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以及檢驗檢疫、認證認可、標準計量、統計信息等方面的雙邊或多雙邊合作,以暢通國際物流通道,降低人員、商品、資金、信息跨境流動的時間和成本。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省財政設立專項扶持資金,對省內企業在境外建設經貿合作區、建設資源基地、轉移富余產能、建立海外營銷網絡、對外承包工程和對外勞務合作等給予政策支持。二是鼓勵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保險融資、跨境人民幣結算等業務。積極探索以境外股權、資產等抵押融資擔保,第三方擔保、融資租賃等方式,支持企業開展對外投資合作。引導企業用好出口信用保險及政府保險費用補貼和貸款貼息等扶持政策。
(四)完善服務體系。一是建立政府服務信息平臺,加強對企業“走出去”的國內外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研究,開展市場預測,為“走出去”企業提供可靠、權威的國內外政策、市場需求、投資環境、法律法規等信息。二是簡化企業人員出國(境)手續。適當放寬企業團組人數和人員出國次數、天數等審批條件,提高審批效率。積極為企業申辦APEC(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行卡,為其提供出國便利。三是加強中介服務。強化資產評估、法律、會計、投資風險評估、人才培養等服務支撐,構建市場化、社會化、國際化的涉外中介組織體系。引導企業利用仲裁等非訴訟手段解決跨國投資爭議。
(五)加強風險防范。健全對“走出去”企業的風險防范機制,利用多種形式,幫助“走出去”企業開展風險評估;用好對外投資合作保險、外派勞務保險等避險工具,化解投資風險;督促企業遵守所在國家和地區的法律、法規和文化習俗,依法投資,按章經營;指導企業建立境外安全生產制度,提高境外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加強對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投資合作的監管,配合國家做好風險預警、信息發布、人員轉移、資產保全等工作。
(六)建立協調機制。省直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走出去”的重大政策,協調重大問題,形成分工明確、運轉順暢、協調高效的工作格局。利用我國駐外使(領)館及外國駐華使(領)館資源,與國際友好城市密切合作,促進全省企業“走出去”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