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4日的“中國-南亞法律論壇”上,有專家建議,應設立區域法治理念,更具體點說,可以考慮統一區域商法。“中國-南亞法律論壇”是由中國法學會主辦、云南省法學會和云南大學承辦的國際學術論壇,主題是“共謀‘一帶一路’法律戰略,同商南亞法治愿景”,來自中國、南亞及部分與云南接壤的東南亞國家法律界近200余名專家、學者參加了此次論壇。
西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院長張曉君表示,“一帶一路”倡議得到了沿線國家的響應,是一個很大的戰略版圖,但在區域經濟合作空間的拓展中,仍需一系列的區域合作機制。
秩序需要法治的保障。張曉君指出,每個國家之間的法律差異性很大,比如司法的穩定性和透明度等,所以區域經濟合作有賴于法律上的統一和協調。
“具體來說,應該樹立一些區域法治、國際法治的理念,創建一些區域一體化的規則,同時協調國內的法律。”張曉君還倡議,區域商法統一,比如中國-東盟自貿區統一商事方面的法律。
金融制度也需要法治護航。在“一帶一路”中,亞投行可為區域提供巨大的資金支持。而“一帶一路”國家最緊缺的是基礎設施建設問題,亞投行提供貸款是商業性質還是政策性質?
張曉君說,如果是商業性質,需要考慮資金安全問題?;?ldquo;一帶一路”沿線很多國家經濟發展情況,如果按商業標準融資,從亞投行處貸款不易。因此,在金融模式方面還需要很多規則和法治的創建。
在“一帶一路”發展中,投資爭端問題和投資保險問題該如何解決?對此,張曉君建議成立區域投資政府端解決中心,區域投資保險機構等。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國華則指出,從國際法治的視角來看,“一帶一路”的制度設計和規則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參與‘一帶一路’國家很多,文化背景不一樣,如果建立了一套規則,形成一種良好的治理,可以把規則擴展到全世界,這將是一個良好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