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全省正在集中開展違規收送禮金問題專項整治,堅持“收送一起查”,是此次專項整治的一個鮮明特點。近期,各地密集通報了一批查處的違規收送禮金典型問題,有的多次收送購物卡或現金,價值達數萬元;有的雖然僅收送土特產品,價值數百元,但“針尖大的窟窿透過斗大的風”,不管數額大小,均違反廉潔紀律,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損害親清政商關系,敗壞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
沒有“送”就沒有“收”。所有違規收受禮金問題,都始于“送”。這種行為不僅花了錢舍了臉,還會因違反紀律規定受到懲處。因此,把握禮尚往來與違規送禮的界限,對于黨員干部來說十分必要。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九條有明確規定:不得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
而事實上,黨員干部凡是向公務人員違規送禮,都是對其有所求、有所圖。即便不是當下要求回報,也有可能是為滿足日后某種需求而“放長線、釣大魚”。換言之,這一送禮行為存在影響公務人員客觀公正執行公務的可能性。因此,送禮意圖是判斷黨員干部送禮行為是否違紀的一條重要標準。
比如,陜西美鑫產業投資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拓劉毅,就曾在2011年至2014年,為得到時任銅川市委書記馮新柱對公司的關照和支持,每年春節前都以拜年為由,用公款送禮金5萬元,共計20萬元。拓劉毅的送禮目的很顯然,就是借人情往來套近乎、求關照,且贈送的禮金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這顯然是一種圖謀回報的赤裸“經營”。2018年12月,拓劉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除了送禮意圖外,送什么禮、禮是否超出正常禮尚往來尺度,是判斷送禮行為是否合規的又一標準?!稐l例》第八十九條雖具體列舉了“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但禮的具體形式絕不僅限于此,“財物”所指的范圍也遠不止這些。2018年12月28日,被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的西安旅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李大有違規送禮金問題就是典型的反面教材。
2014年春節前,李大有得知魏民洲家人出國,便送去1萬美元。2016年、2017年春節,李大有以拜年為由,先后將1根1000克金條和價值3萬元的翡翠佛像掛墜送給魏民洲。李大有借人情往來向魏民洲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禮品,改變了拜年的初衷,并使送禮變為謀取私利、互利互惠的敲門磚和潤滑劑。
值得注意的是,《條例》第八十九條規定不以謀取利益為必要條件,即便送禮的目的不是為了謀取利益,只要進行了送禮行為,且送的禮超出正常禮尚往來之度,都會構成違紀行為。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年關將至,黨員干部作風再一次面臨現實考驗。近期通報曝光的一批違規收送禮金的典型問題,再次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廣大黨員干部要對照紀律規定,以各方面典型案例為戒,強化法紀意識,知止知恥、知戒守戒,敢于對違規收送禮金行為說“不”,做到不觸底線、不碰紅線,以免枉費心思適得其反,花錢舍臉還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