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省生態環境工作要點
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之年,也是深化機構改革全面組建生態環境機構運轉的第一年。為扎實做好2019年生態環境工作,提出以下工作安排。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不移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定不移全面落實2019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大會精神,堅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按照省委十三屆四次全會和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總體安排部署,聚焦藍天、青山、碧水、凈土四場保衛戰,綜合運用法治、市場、技術、行政等多種手段,嚴格監管與優化服務并重,鼓勵先進與懲戒落后并舉,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著力打造陜西生態環境鐵軍,堅守陣地、鞏固成果,保持方向、決心和定力不動搖,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進一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努力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以優異成績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
二、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是推動全省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不斷向好,生態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加快實現“讓三秦大地山更綠、水更清、天更藍”。
空氣質量方面,全省設區市細顆粒物(PM2.5)濃度下降4%,優良天數進一步增加;關中地區冬防期細顆粒物(PM2.5)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完成國家下達的考核任務。
水環境質量方面,50個國考斷面水質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達到72%,力爭消除劣Ⅴ類國考斷面;全省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90%;國考27個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為100%;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極差比例控制在16.3%以內。
土壤環境質量方面,根據農用地土壤詳查結果,扎實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確保到2020年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2%,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總量減排方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比2015年分別下降14.5%、12%、8.5%、8.6%。單位國內生產總值(GDP)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3.9%左右。
環境安全保障方面,全省生態環境安全和核安全得到有效防控,輻射環境質量保持良好,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堅決防范重特大環境污染事件發生。
三、主要任務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
1.深入學習領會生態興則文明興,生態衰則文明衰的重要思想,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關系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和人類生存和發展的根基地位,牢固樹立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理念。深入學習領會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重要思想,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永續發展之路。深入學習領會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重要思想,重點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加快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深入學習領會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體的重要思想,從系統的角度和全局的角度尋求新的治理之策,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開展生態文明建設。深入學習領會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思想,落實領導干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用嚴格制度管權治吏、護藍增綠。深入學習領會生態文明是人民群眾共同參與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事業,把建設美麗中國轉化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二)積極服務綠色高質量發展。
2.深入推動區域協調發展。主動服務“三個經濟”,開展“區域環評”,強化源頭治理,嚴把項目審批,逐縣編制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完成全省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工作。
3.加快推進傳統產業提質增效。堅持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持續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嚴格環保標準,關中水泥、焦化、有色等行業全面執行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排放標準。建立鋼鐵、建材、有色、火電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排放管理臺賬,引導企業改進技術工藝,淘汰落后產能。
4.主動服務全省重大項目。對民生工程、基礎設施建設、生態保護和污染治理等項目開辟“綠色通道”,最大限度地壓縮環評審批時間。大力支持生態環保產業,引導和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大資金投入,支持全省重大生態環保工程建設。
5.積極落實支持綠色發展激勵政策。推進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健全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建立有利于節約用水的價格機制,健全促進節能環保的電價機制。落實精準扶貧、生態脫貧政策,扎實推動兩聯一包扶貧工作。開展綠色單位創建活動,倡導綠色消費、綠色出行。
(三)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6.重點任務清單化管理。對照藍天保衛戰要求,2月底前對各市(區)承擔的工作任務逐條逐項分解,建立重點工作清單,明確任務量、時間表、責任人,加快落地見效。將重點任務清單所列工作作為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及其“回頭看”的重要內容。對重點工作落實不力、重污染天氣頻發、環境質量改善達不到進度要求甚至惡化的城市、縣區,開展機動式、點穴式專項督察,強化督察問責。
7.持續推進清潔能源替代。2019年底,關中地區城市城區清潔取暖率達到90%以上,縣城和城鄉結合部達到70%以上。關中現有10萬千瓦及以上火電機組全部實行熱電聯產改造。新建建筑采用地熱能供暖比例不低于30%,西安市和西咸新區具備條件的新建建筑全部采用地熱能。關中地區5月底前完成農村散煤治理定村確戶清單,暫未落實散煤整治的一律使用潔凈煤,每月開展潔凈煤煤質專項檢查。9月底前完成已排查出35蒸噸/時以下燃煤鍋爐80%拆改任務,剩余年底全部完成。
8.加強涉氣工業污染治理。強化管控關中地區涉氣重點工業污染源。3月底完成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及VOCs排放重點源排查工作,6月底前完成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安裝任務并聯網。印發工業爐窯綜合整治指導意見,5月底前建立各類工業爐窯管理清單。
9.嚴格揚塵管控。開展建筑施工工地“6個100%”落實情況檢查;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2019年底前,關中地級城市建成區達到70%以上,縣城達到60%以上。組織開展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整治,6月底前完善細化全口徑整治清單,明確治理措施。開展物料堆場排查整治工作,6月底前完成防風抑塵措施。
10.緊盯清潔柴油車、清潔柴油機、清潔運輸、清潔油品四個環節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嚴格落實《陜西省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積極推進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大幅度提升鐵路貨運比例;按期完成2019年營運柴油貨車和老舊燃氣車輛淘汰任務;完成下達的機動車遙感監測設備建設;開展油品質量檢查,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環境監管,全面落實非道路移動機械禁行措施。
11.強化重點區域聯防聯控。2月底前,省級預報中心實現以市區為單位的5天精準預報和7天潛勢預報能力,年底前達到10天潛勢預報能力。9月底前,邀請第三方專業機構結合執法檢查情況,完成關中地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修訂工作;指導市區開展應急減排清單編制工作。統籌安排揚塵、秸稈禁燒、冬防期涉煤污染及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執行等專項執法檢查。
12.全面推廣空氣質量生態補償。嚴格落實《陜西省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實施辦法》,全省范圍推廣實施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工作。
(四)鐵腕推進青山保衛戰。
13.持之以恒地加強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深刻汲取秦嶺北麓西安境內違建別墅教訓,圍繞自然保護區、項目建設、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等存在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加大秦嶺區域聯合執法檢查力度。夯實企業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完善城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堅決防止亂排亂放現象。開展專項督查,推動區域生態修復。
14.健全山體保護長效機制。印發《陜西省青山保衛戰行動方案》《陜西省秦嶺污染防治專項規劃》。督導相關市按照“一山一方案”制定本市青山保衛戰實施方案和年度實施方案,開展生態環境修復試點。
15.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全面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工作,秦嶺北麓4市16個縣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構建生態環境監測評估體系,啟動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建設。開展43個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考核和生態補償工作。
16.加強自然保護區監管。組織開展 “綠盾2019”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建立問題清單、整改臺賬,督導落實。
17.開展生態文明示范建設。積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工作。
(五)深入實施碧水保衛戰。
18.扎實落實河長湖長制。開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優化排污口設置。年底前,各市(區)、縣城市建成區基本完成入河直排口封堵。強化延安、榆林、西安、銅川、渭南等市9個不達標斷面及水質惡化斷面治理。加強安康市月河、旬河、延安市北洛河田莊鎮南城村上游50公里區域、咸陽市涇河涇惠渠下游、西安市新河等重點河流治理。
19.完善全省河流生態環境補償機制。推廣渭河治理經驗,探索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補償機制,重點開展北洛河、清澗河省級流域補償工作。
20.開展水源地環境問題專項整治。開展市級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回頭看”;2019年底完成縣級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縣級及以上集中式水源地規范化建設比例達到75%以上;完成供水人口萬人或日供水千噸以上所有飲用水源地(包括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建立臺賬清單。
21.開展黑臭水體治理專項整治。建立黑臭水體查出即報制度,加大排查力度,暢通公眾舉報渠道,實施問題清單滾動管理,制定整改方案,逐個銷號。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排查,完成水體清單和治理方案編制工作。
22.強化污水處理設施監管。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督促解決污水處理設施能力不足、運行不規范問題,實現城鎮污水廠污泥、垃圾滲濾液妥善處置。加強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運行與監管。
(六)全面推進凈土保衛戰。
23.深化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集成,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信息調查和風險篩查,啟動初步采樣調查。
24.加強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建立調查評估制度,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或用途變更的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等行業企業用地,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
25.加強土壤污染源頭管控。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排放量以2013年為基數繼續削減3%。動態更新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并向社會公開。嚴格執行重點重金屬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26.有序開展土壤污染治理。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效果綜合評估試點。推進潼關縣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實施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項目。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治,開展化工行業等典型污染源周邊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推進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工作。
27.強化危險廢物和固體廢物監管。優化升級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開展農村廢棄農藥包裝物、廢舊電池等社會源危險廢物回收試點。編制完成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實施細則,按時序推動落實。持續開展“清廢”行動,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行為。推動“無廢城市”試點建設。
28.持續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情況調研。對農村日處理能力20噸及以上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出水和畜禽規模養殖場排污口的水質開展監測。完成258個行政村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七)大力實施污染源綜合治理。
29.落實污染源排污許可證管理制度。加快排污許可證核發,對照分類管理名錄,覆蓋涉及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所有重點行業。強化持證排污管理,逐步建立排污許可證后監管體系,開展排污許可證質量核查、執法工作。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征收初始排污權有償使用費。
30.實施工業污染治理項目。加快陜北地區10-30萬千瓦煤電機組和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關中地區2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清潔化改造和超低排放改造。
31.加大“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力度,加快“散亂污”企業清潔化改造和搬遷入園工作步伐。年內完成已排查出尚未整治到位“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持續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動態管理機制,以“污”為主實施分類處置。
32.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組織開展重點控排企業碳核算、核查工作,審查第一批68家電力企業碳配額發放登記。組織開展省級及各市區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篩選確定第二批低碳示范單位。
(八)持續開展生態環境安全保障行動。
33.強化環境風險排查整治。持續開展陜北地區原油管輸、尾礦庫、危險廢物產生貯存等領域環境風險排查整治。啟動市級行政區域環境風險評估和流域環境風險評估工作。在榆林、韓城開展有毒有害氣體環境風險預警體系試點。
34.持續提升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水平。深入開展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完善輻射環境監測網絡和危險放射源在線監控及預警系統建設,強化輻射事故應急管理。高質量按期完成伴生放射性礦普查目標任務。
35.加強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完成省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訂工作。強化應急業務培訓,完善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建立企業應急物資生產、儲備,專業人員以及救援力量管理體系。
四、保障措施
(九)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執法。
36.扎實推進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整改。繼續督辦落實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對目前未完成的問題加快督辦落實。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編制、責任追究問題處理和反饋問題整改工作。
37.深入開展省委生態環保督察。強化第一輪省委環保督察整改督辦落實。向第一批3個市反饋省委環保督察“回頭看”意見并督促整改,組織開展第二批省委生態環保督察“回頭看”。
38.開展生態環保專項督察。圍繞藍天、青山、碧水、凈土保衛戰,針對區域、流域環境質量惡化、重大生態破壞問題等開展機動式、點穴式專項督察,集中解決突出問題。
39.及時督辦落實重點環境案件。對中、省領導批示,新聞媒體曝光的重點環境問題以及群眾反復投訴的突出環境問題進行快速督辦落實,回應關切。
40.健全生態環境執法機制。完善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繼續推進環境執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健全配套制度及機制。規范執法行為,細化自由裁量權,強化服務引導,促進企業自覺守法。
41.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統籌安排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打擊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嚴重違法行為、“綠盾”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等執法監督工作。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手段依法從嚴處罰環境違法行為。
(十)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改革創新。
42.協調推進體制機制改革。積極穩妥實施生態環保綜合執法改革、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完成生態環境督察機構設置、市級環境監測機構轉隸、市(區)生態環境部門領導干部管理體制調整等工作。建立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隊伍,加強區縣級環境執法能力建設。
43.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編制市場監管清單,做好取消下放行政許可事項有關工作,研究制訂助推自貿區發展工作措施。持續推進簡政放權,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深化環評審批制度改革,推動全面取消環保驗收許可。
44.強化環境科研支撐。推進“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前瞻性研究,深入開展全省重點河段水污染問題解析及防治對策、關中地區重點城市大氣污染“一市一策”等科研攻關,促進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完成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
(十一)健全生態環境保護法規制度。
45.完善地方法規標準。配合做好我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煤炭石油天然氣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條例》的修訂工作。制訂發布《固體污染源廢氣超低濃度二氧化硫的測定》《餐飲業油煙工程技術指南》《水質氯化物的測定》《礦產資源開發生態環境治理方案技術評估導則》《環境監測機構監測質量管理技術規范》等5項地方標準。
46.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研究制定相關配套制度,推進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專業力量建設,建立相應的鑒定評估管理與技術體系、資金保障及運行機制。積極開展案例篩選和索賠實踐。
47.繼續做好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試點工作的復核及評價工作。在2018年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試點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修改完善評價指標,擴大參評范圍,實現各市(區)全覆蓋。
(十二)強化生態環境監測與評估。
48.優化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健全覆蓋我省汾渭平原71個縣(區)、27個園區的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網;優化地表水水質斷面監測網絡建設,實現全省主要河流市縣界監測斷面全覆蓋,建設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區水質自動監測站。
49.健全全省污染源監測體系。提高生態環境監測自動化、智能化水平,建立重點排污單位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預警機制;推進關中工業園區環境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建設;關中地區鄉鎮建設紅外線視頻監控網,對重點工業企業、生物質燃燒、河道排污口、道路揚塵開展實時監控。
50.建設生態環境監測數據運管體系。建設智慧環保平臺,實現數據歸口管理和開放共享;建立環境應急、重污染天氣應急、污染源追溯監管等一體的測管協同機制;建立和完善生態環境質量與評估指標體系,推動生態環境監測成果考核、評估等領域的應用。
51.強化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監管。加強對環境監測機構和運維機構的考核管理,嚴厲打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建立健全防范和懲治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
(十三)強化信息公開和宣傳教育。
52.加強環境信息公開。嚴格落實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依法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措施清單,公布城市空氣、水環境質量監測數據和市、縣(區)環境質量排名。
53.強化宣傳引導。深入落實中省污染防治攻堅戰宣傳工作方案,強化生態環境宣傳力度,主動曝光違法環境問題。積極做好輿情應對監測和引導,及時向社會公開,避免輿情發酵。
54.促進公眾參與。持續開展“行走三江三河綠染三秦大地”等系列活動,加強校園生態環境培訓及宣傳,引導社會團體及人民群眾積極支持、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十四)堅持全面從嚴治黨。
55.始終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深入推進“講政治、敢擔當、改作風”專題教育,不斷強化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
56.著力強化黨風廉政建設。堅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實施細則精神,發揮正面典型引導和反面案例警示的教育作用,持續加強黨員干部作風建設。牢固樹立拒腐防變思想防線,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57.打造陜西生態環境鐵軍。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建立健全引才育才用才留才機制。完善深化“三項機制”各項措施,強化領導班子、干部隊伍、人才隊伍三大建設,開展生態環境保護隊伍大學習、大培訓、大調研,全面提高隊伍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