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印發《陜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針對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指出的具體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圍繞“反饋問題徹底整改、生態環境質量有效改善、經濟結構持續優化”的整改目標,從4個方面制定了16條整改措施,著力推進全省上下認真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為譜寫新時代追趕超越新篇章提供綠色保障。
2018年11月3日至12月3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了“回頭看”,針對大氣污染防治統籌安排了專項督察,并于今年5月13日向我省反饋了督察意見。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我省調整了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省委書記、省長任“雙組長”,下設辦公室、整改督辦組、責任追究組、輿論宣傳組,統籌推進整改工作。
方案提出:
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強化考核問責、加大督察執法,使全省上下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
要統籌推進藍天、碧水、凈土、青山保衛戰,加快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全面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要科學規劃空間結構、優化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調配運輸結構,加快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要加強生態文明法規和制度體系建設,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投入機制,提高環境污染治理科技水平,構建全民參與的社會行動體系,進一步健全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治理機制。
《方案》對督察反饋意見中涉及的45個具體問題,逐一明確了整改目標、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和責任單位,要求各地黨委、政府和省級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本地區、本部門推進督察整改的第一責任人;各牽頭整改單位要分別建立問題臺賬,細化整改目標、整改措施、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列出任務單、時間表、路線圖,認真抓好整改落實,堅決避免以生態環境保護為借口的緊急停工停產等簡單粗暴做法,堅決杜絕假裝整改、敷衍整改,并嚴格銷號標準,做到完成一個、驗收一個、銷號一個?!斗桨浮芬?,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涉及的45個具體問題,在今年年底前至少完成41個問題整改;其他需要分步實施解決的4個問題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方案明確: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移交的6個責任追究問題,由省紀委監委牽頭,逐一深入調查,依法依紀嚴肅追責,達到問責一個、震懾一批、警示一片的教育效果;對在督察整改中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的單位和人員,也要嚴肅追責問責。